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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8—2019学年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9-11-06     点击量:

二级学院、系

为肯定学生干部的学习和工作成绩、表彰先进、树立典型,激励广大学生干部勤奋学习、关心集体、锻炼工作能力、提高综合素质,更好地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服务,我院将进行一年一度的优秀学生干部评选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范围

金沙检测线路js69各级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均有资格参加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。

二、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

1.热爱祖国,热爱中国共产党,拥护和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;

2.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,以身作则,表率作用强,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;

3.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学年以上,工作成绩突出;

4.学习目的明确,态度端正,成绩优良;

5.工作积极、主动、负责,顾全大局,乐于奉献,出色地完成各项任务;

6.参评班委每学期有具体的班级活动计划(体育文艺、学习等)的优先;

三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能参加本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

1.受到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者;

2.有两门及两门以上必修课程考核不合格者

四、评选比例与程序

1. 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分班级学生干部、系级学生干部和校级学生干部3个系列单独确定,分别为班级学生干部(班委)数的10%、系学生干部(部长及以上级别学生干部)数的10%和学生干部(部长及以上级别学生干部)数的10%;

2.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在各级学生管理老师的监督和指导下,按照充分酝酿、评议推荐、投票选举、征求意见等民主程序进行,提出初步名单,经所在管理单位集体讨论同意后,汇总至学生处审核,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;

3.同时在多个系列任职的学生干部,只能在一个系列内参加评选;

4.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者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,并予以奖励,奖金标准400/人。

五、评选时间安排

时间

内容

115日-

1110

下发通知、学生干部提出申请

1111日-

1114

班、系、院团学院组织评议推荐、投票选举、征求意见

1115日-

1121

系部、院团学院组织进行公示

1122

系部、院团学院组织将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(纸质版),名单汇总表(纸质版和电子版,纸质版盖公章)报送学生处奖助贷科

1125日-

1130

学生处审核、公示

六、说明

1、各系在不违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和本通知的前提下,可根据自身情况,制定更加明确细致的要求和条件。


2、学生处审核盖章部分由各系(院团学院组织)统一收齐后报送学生处奖助贷科盖章。

金沙检测线路js69学生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91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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