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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《“甘守三尺讲台,争做‘四有’老师”师德征文活动方案》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6-09-02     点击量:

 

“甘守三尺讲台,争做‘四有’老师”师德征文活动方案
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进一步激发全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爱岗敬业、无私奉献的精神,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、结构合理、业务精湛、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,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第六届师德征文活动。

一、征文主题

“甘守三尺讲台,争做‘四有’老师”

二、征文对象范围

广东省内的中小学(含幼儿园、中等职业学校、特殊教育学校)、高等学校在岗教师,以及师范院校(包括开设师范专业的院校,下同)师范专业在校生。上述各类学校均包含民办学校。

三、征文内容

围绕“甘守三尺讲台,争做‘四有’老师”主题,从立德当表率,树人为根本,立教作贡献,争做“四有”好教师,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“中国梦”贡献力量等方面进行深入思考和研讨,展现我省教师爱岗敬业、教书育人、严谨治学、为人师表、与时俱进的精神风貌。

四、征文选送数量

各地级以上市每市选送100篇征文(其中幼儿园组、小学组、中学组、中职组各25篇),顺德区选送20篇征文(其中幼儿园组、小学组、中学组、中职组各5篇)。各地选送的征文应包含民办中小学(幼儿园、中等职业学校)教师的征文;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征文按所在学段分组报送。各高等学校每校选送10篇征文,师范院校每校另选送在校师范生10篇征文。各省属中小学、中等职业学校每校选送5篇征文。

五、遴选优秀征文

省教育厅组织专家,分幼儿园、小学、中学、中等职业学校、高校(本科)、高校(高职高专)和在校师范生7个组,对各地各校推选的征文进行初评、复评、终评。每组最终分别评选出优秀征文一等奖10篇、二等奖20篇、三等奖30篇,并从各地市、高等学校或省直属学校中评出征文组织奖若干名。同时,遴选部分优秀征文在((广东教育》、((师道》、((高教探索》等杂志上刊登。

六、征文要求

(一)征文体裁不限,既可论述、议论,也可叙述(真人、真事),也可以是经验总结等。征文题目自拟,篇幅以1500-3000字为宜。

(二)征文应紧密联系我省教育系统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,主题鲜明,条理清楚,语言通顺,真实原创,严禁抄袭。各地市及各学校选送到省教育厅的征文要进行检测,并以适当方式予以通报,确保文章的原创性。

(三)各地各校务必于20161031日前将推选的征文纸质版报送至广东教育杂志社《广东教育》综合版编辑部(地址:广州市小北路155号,邮编:510045),同时登录南方教育网(www.gdjy.cn)“甘守三尺讲台,争做‘四有’老师”师德征文活动专栏提交电子版(word2003版本)。

征文纸质要求A4纸打印,一式6份,征文首页注明文章主题、作者、组别、单位全称、联系电话、电子邮箱、通讯地址及邮编。

内文字体的要求:论文题目用三号字体,居中;一级标题用四号字体;二级标题、三级标题用小四号字体;页眉、页脚用小五号字体;其它用五号字体;图、表名居中。

各地各校推选提交的征文应按组别(幼儿园组、小学组、中学组、中等职业学校组、高校(本科)组、高校(高职高专)组和在校师范生组进行分类。

七、组织保证

为确保此次征文活动的顺利进行,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、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,广泛发动和认真组织广大教师和在校师范生参加征文活动,组织好本地本校优秀征文的评选和推荐工作。各地各校应根据本地本校的实际情况,对征集的征文进行评选,对优秀征文作者给予通报表扬。省教育厅将视情况对各地各校征文征集、评选工作在全省进行通报。

  广东教育杂志社联系人:罗峰,魏文琦,联系电话:020-835661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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